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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建工作

关于开展“新学期 新起点”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07日 作者: 点击:[]

各团总支、各级学生会、各班级团支部、各社团团支部:

为牢牢抓住共青团“为社会主义事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引导广大云交院青年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按照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做好2021年“开学第一课”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级学生会和学生组织开展好本学期第一次主题团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新学期 新起点

二、活动时间

2021年9月6日至9月24日


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支部邀请我院党史学习教育“青年讲师团”教师为本支部成员讲授一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主题团课,讲授形式和内容必须严格按照学院党委宣传部下发的PPT课件进行。


(二)切实开展“四史”学习教育

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支部结合央视综合频道2021年《开学第一课》内容,结合第八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遗物回归祖国、抗日战争胜利76周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等重大热点,结合本支部特色亮点开展一次形势政策教育,引领青年学生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增强民族自尊、自信和自强精神,自觉投身云南高质量发展的新实践。


(三)广泛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教育

各班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团支部结合本支部实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生命至上、举国同心、舍生忘死、尊重科学、命运与共”的伟大抗疫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领支部青年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健康管理和监测,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四)持续推进“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

各级团干部、学生会、学生组织结合实际持续开展“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听取了解青年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力所能及为青年学生办实事,特别注意做好2021级新生校园融入帮助工作。

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班级辅导员、院学生会社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主题团日活动,对活动主题、内容、导向严格把关;各班级班委和团支委、社团团支委要明确分工、合力协作,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挖掘本支部特色亮点,共同策划组织好本次主题团日活动。

(二)各班级、社团团支部活动内容不得违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路线政策,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背宪法和法律法规、校规校纪。

(三)各班级班委和团支委在活动结束后完成一篇图文并茂的总结报告(1000字左右,并插附3—5张现场活动照片),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团总支处,并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各团总支遴选3篇优秀总结电子版及优秀主题文化作品于9月30日前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邮箱地址ynjzytw123@163.com)。

(四)各社团团支委在活动结束后完成一篇图文并茂的总结报告(内容要求与班级团支部一致),以word电子版形式报送至院学生会社团部对接人处,并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院学生会社团部遴选3篇优秀总结及优秀主题文化作品于9月30日前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邮箱地址:ynjzytw123@163.com)。

(五)本次提交的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将作为“十佳主题团日”评选依据,入选的优秀团支部将作为“五四红旗团支部”候选支部。


请各二级学院、院学生会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一研究部署,各班级、社团团支部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主题活动。

团委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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