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精神,关于昆明地区城市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经学院领导批示:请校医院落实文件精神。药品价格已于2017年9月1日施行零差率销售,医疗服务价格定于2017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具体项目已公示于校医院宣传栏上,请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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