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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零星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02日 作者: 点击:[]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零星修缮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及师生的正常工作、生活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零星修缮项目管理工作,提高修缮经费使用效益,合理降低工程成本,保证工程质量,规范操作规程,使零星修缮项目的预算审批、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报审、工程款支付和档案资料管理各程序做到规范、便捷、高效、节约,以及防范该领域廉政风险。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零星修缮项目是指对已建成使用的学校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以恢复和改善其使用功能、提高设施使用效率、延长使用年限以及改善校园环境所实施的零星土建工程项目,包括零星修缮、提升改造、装饰装修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按零星修缮项目上报,并经批准的预算执行项目。

第四条 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是学校零星修缮项目的管理部门,履行项目计划、报建、招标、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结算初审及档案收集整理等工作。

第五条 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要求建立零星修缮项目库,并按轻重缓急排序,涉及师生安全、影响面大、重要性强的修缮项目优先入库,编制年度校园零星修缮项目预算,按学校相关流程上报批准后,经学校资产与实训室管理处(采购办)统一招标选取校园零星修缮项目施工单位

第二章   零星修缮项目范围

第六条 零星修缮项目分类

零星修缮项目分为日常零星修缮项目和专项零星修缮项目

日常零星修缮项目是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及发展要求,已纳入批准的零星修缮项目库项目的日常零星修缮项目;专项零星修缮项目是指学校各部门提出并经校领导安排、限期完成的改造、修缮工程项目及突发性紧急修缮项目,其中突发性紧急修缮是指房屋、基础设施发生损坏,危及师生安全或严重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秩序需立即处置的项目。

第七条 零星修缮项目范围

零星修缮项目范围为学校各类建筑物内部涉及土建部分零星修缮或公共场地、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等零星修缮项目,具体包括:

(一)为确保学校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的正常使用、运转而产生的日常保障性修缮项目及专项零星修缮项目

(二)学校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需要对所使用的建构筑物及附属设施进行改造、翻新等专项零星修缮项目。

项目包括建筑部门加固、补墙或拆换工程;门窗修缮工程(后勤服务公司无法修复的部分);楼地面工程;建筑防水工程(屋面、厨卫及浴室的漏水、渗水修缮);抹灰、油漆、粉刷翻新工程;校园围墙、道路、给排水管沟等辅助设施的修缮。

(三) 对产权私有的教职工宿舍(住宅)及其它非学校资产的修缮,不在零星修缮项目内。

第三章  零星修缮项目立项管理流程

第八条 各部门对使用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发生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修。零星修缮项目实行使用部门申报、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组织核查、论证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 零星修缮项目的审批

各使用部门可根据实际提出修缮申请,报管校领导。修缮申请应填写明确修缮内容、工期要求、施工期间的特殊安排、意见等,若使用特殊专项资金须写明资金来源。

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根据部门修缮申请对修缮工程现场进行核查、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并经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主管领导同意后,向通过招标选取校园零星修缮项目施工单位签发施工派遣单,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 各修缮项目实施流程,具体详见附件三《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作流程图》

第四章  零星修缮项目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 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对零星修缮项目的工程方案、造价、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等行使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突发性紧急修缮项目,可先行施工,同时报告相关领导,并于完工后7个工作日内补办并完善必要的报告、审批及施工手续。

第十三条 修缮项目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建筑行业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单位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安全、文明要求组织施工,施工单位应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文明保证措施,防止伤亡和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和规范对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进行全方位管理。严把材料关,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材料品牌、型号、规格、要求、标准、质量等,在材料进场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对批量较大的主要材料,必要时应进行见证取样和验收,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等级。

(三)隐蔽工程须进行现场由建设方确认和验收,签署隐蔽工程验收单、工程量签证单和现场照片等。

(四)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对修缮工作给予必要的配合,并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大型修缮项目须委托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五章  零星修缮项目验收、移交及保修

第十四条 零星修缮项目具备交工条件后,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后由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组织项目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参加验收,有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必须参与验收。

第十五条 零星修缮项目验收条件及程序

(一)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已完成项目工程计划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交付使用要求。

2.各种签证资料、竣工证明文件等验收资料齐全。

(二)验收程序

1.施工方按工程验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并在自检自查合格的基础上向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提交验收申请。

2.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组织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复验。对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不予验收。

第十六条 零星修缮项目验收合格后,由参与验收的单位及部门签署工程验收报告,并由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依照学规定组织相关部门按归口管理原则,进行移交(签署工程项目移交单)后投入使用。

第十七条 零星修缮项目验收及保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81号令《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执行。

第六章 项目工程结算审计及付款管理

第十八条 项目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同时委托第三方对工程结算进行审计

第十九条 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原则

(一)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管理办法。

(三)依据合同,有经发包人、承包人认可的有效文件,实事求是计价结算。

(四)施工现场签证核对真实、有效,严禁随意变更。量价符合施工实际。

第二十条 项目工程验收和交付使用后应在30个日历天内,依据施工合同、国家及学院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结算审计。

第二十一条 项目工程结算审计

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最终修缮工程结算审计,并执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价款及其它可依据的材料。

1.施工单位以双方签署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按单项或按季度提交工程结算书。

2.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应对完工项目工程量进行核实、并对结算进行初审。

3.项目工程结算初审结束,由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审计进行最终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4.根据最终审核报告及相关资料按学校财务制度规定支付工程款。

第二十二条 造价咨询单位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并对出具的审核成果负责。

第二十三条 工程结算终审后,施工单位凭合同、结算审计结论和工程发票,按合同约定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由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按学校付款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报财务处办理。

第七章  零星修缮项目资料归档管理

第二十四条 零星修缮项目归档资料为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工程施工文件、招投标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派遣单据、签证及竣工验收文件等。

第二十五条 零星修缮项目资料应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基建类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管理,从项目立项开始至项目完工结算全阶段,全面、完整地收集、整理项目各阶段资料,保证归档资料的真实完整,以备后期查验和调阅。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修缮、改造项目审批表

2.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须知

3.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作流程图

4.报修单

5.工程修缮派遣单

6.修缮工程材料验收单

7.工程现场签证表

8.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9.工程项目移交单

 

附表一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修缮、改造项目审批表

部门:                                            

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修缮施工地点

施工要求

材料要求及工艺方案

工程量估算

经费概算(元)

部门领导意见

学院领导意见

备注 图纸附后(如有)

 

部门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附件二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修缮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须知

施工单位:

1.入场后与学院保卫处联系,按照保卫处的要求,办理有关出入证件,注意有关安全事项。

2.运出校区工地的任何物品,必须经甲方(保卫外或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确认无误后方可运出,否则按盗窃处理。

3.乙方必须对所属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文明教育,严格操作规程。施工过程及工人上下班途中发生的安全责任问题,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按甲方要求施工,避免扰民事件。

4.施工现场不允许做饭,随地抽烟等,以免发生火灾。

5.工人不允许在校区内随处乱逛,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严禁发生偷盗、抢劫、打架斗殴等刑事案件,如有发生扭送公安部门处理。

6.乙方所进材料,隐蔽工艺(序)必须经甲方验收认可后,方可使用或进行下一步工序。

7. 在项目施工中需用水、电事宜,向基建管理与维修中心提出申请,并到学院相关部门办理相关用水用电手续,严禁私拉乱接,一经发现,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你单位负责。

8.乙方需要甲方协调,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前告知。

 

甲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现场代表:

                                        乙方安全员:

   日期:                               日期:    

 

 

 

 

 

 

 

 

附件三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修缮工作流程

 

 

 

附表四

报修单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报修单

报修日期:202   年    月    日            报修部门:           报修电话:65926619

维修地点

报修内容

备注

报修人联系电话

维修情况

维修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报修单

报修日期:202   年    月    日            报修部门:           报修电话:65926619

维修地点

报修内容

备注

报修人联系电话

维修情况

维修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报修单

报修日期:202   年    月    日            报修部门:          报修电话:65926619

维修地点

报修内容

备注

报修人联系电话

维修情况

维修人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呈贡校区报修单

报修日期:202   年    月    日            报修部门:           报修电话:65926619

维修地点

报修内容

备注

报修人联系电话

维修情况

维修人

 

 

 

 

 

 

 

 

 

 

附表五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校区零星修缮项目派遣记录表         派遣单编号[2023(1)] 已派

施工方自收到零星修缮项目记录表并在项目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工程签证单

修缮校区

修缮项目派遣人

 

 

 

修缮项目内容及概描述:

申请修缮部门

申请部门联系人

派遣修缮单位

施工负责人

完成该项目需用工日

派遣

时间

注:第一联派遣部门留存、第二联动施工方领存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校区零星修缮项目派遣记录表         派遣单编号[2023(1)] 已派

施工方自收到零星修缮项目记录表并在项目完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交工程签证单

修缮校区

修缮项目派遣人

 

 

 

修缮项目内容及概描述:

申请修缮部门

申请部门联系人

派遣修缮单位

施工负责人

完成该项目需用工日

派遣

时间

注:第一联派遣部门留存、第二联动施工方领存

 

 

附件六

修缮工程材料验收单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序号

品牌名称

型号

使用部位

验收日期

备注:

 

 

现场监督人

项目负责人

 

 

 

 

 

 

 

 

附表七

工程现场签证表

编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地点

专业

施工部位

相关图号

施工起止日期

签证原因

建设单位签章:

 

 

 

 

 

   

施工单位签章:

 

 

 

 

 

   

 

 

 

附件八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合同号

基施

     

建设单位名称

     

设计单位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施工单位名称

监督单位名称

邀请单位名称

验收内容、范围及数量:

 

验收结论:  □合格  □不合格

遗留问题及解决方案:

 

 

施工单位签字公章:

 

 

   

总承包(设计)单位签字公章:

 

   

监理单位签字公章:

 

 

   

造价单位:

 

 

   

建设单位签字公章:

 

 

   

使用部门签字公章:

 

 

   

 

 

附表九

修缮项目移交单

 

派遣单号

     

申请维修部门

施工单位名称

移交时间

移交内容及范围:

 

 

项目交付意见:

建设单位签字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使用部门签字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施工单位签字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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